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洗消中心施工招标

时间:2021年07月1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洗消中心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HBZX2021050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洗消中心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0.1926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洗消中心宿舍、洗消中心仓库、围墙、厂区道路、集粪池(2个)、厂区雨污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洗消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扬州品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洗消中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贵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1具备经高邮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2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 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贵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较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6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 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 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入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2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6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8日14时00分